阳山生物质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龙8下载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0-05-13 15:15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有关规定,阳山南电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在清远市阳山县小江镇石螺村主持召开了阳山生物质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阳山南电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惠州市绿景水土保持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创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山西佳华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主体工程设计单位)代表共7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认为:阳山南电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重视水土保持工作,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满足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总体质量合格,六项指标均达到防治标准,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阳山生物质发电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要求,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通过公示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对于公众反应的主要问题和意见,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和回应。 各单位、团体和个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从公示之日起2020年5月13日截止至2020年6月12日。 附件: 1、阳山生物质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2、阳山生物质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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