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通熙园7号楼至10号楼、幼儿园、南地块地下室、南地块垃圾收集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公示-龙8下载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2-02-10 09:00 受惠州市大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特对长通熙园7号楼至10号楼、幼儿园、南地块地下室、南地块垃圾收集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长通熙园7号楼至10号楼、幼儿园、南地块地下室、南地块垃圾收集站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开城大道,中心位置经纬度e114°28'43.04",n22°46'23.46",东临长安南路,西临开城大道,南临仲恺路,交通便利。于2018年7月开工,2022年1月完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惠州市大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现对长通熙园7号楼至10号楼、幼儿园、南地块地下室、南地块垃圾收集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2月10日起。如公众对该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情况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13377331603 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佳兆业icc-t2座写字楼3606室 附件: 附件1:长通熙园7号楼至10号楼、幼儿园、南地块地下室、南地块垃圾收集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附件2-1:长通熙园7号楼至10号楼、幼儿园、南地块地下室、南地块垃圾收集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附件2-2:长通熙园7号楼至10号楼、幼儿园、南地块地下室、南地块垃圾收集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图纸1.pdf 附件2-3:长通熙园7号楼至10号楼、幼儿园、南地块地下室、南地块垃圾收集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图纸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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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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