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业•万林湖八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公示 -龙8下载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18-07-23 18:00 深业•万林湖八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2018年7月10日,惠州市鹏基投资有限公司在惠城区主持召开了深业▪万林湖八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州粤江水保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深圳市广汇源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主体工程设计单位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惠州市鹏基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惠州市鹏基投资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惠州市建设集团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及深圳市城建监理有限公司的代表、专家共10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并通过深业▪万林湖八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验收组认为:惠州市鹏基投资有限公司重视了水土保持工作,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满足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总体质量合格;自行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六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项目完工后区域内全部被建筑物、硬地和绿化覆盖,无水土流失的产生,本项目建成使用并不会对周围造成影响;依法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要求: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通过其官方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对于公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给予处理或者回应。 各单位、团体和个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从公示之日起2018年07月23日截止至2018年07月29日。 联系电话:13532199831 联系人:沙春狮 邮箱:3378443912@qq.com 附件: 上一篇狮岭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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