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二期(龙珠迁建)厂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公示-龙8下载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2-04-30 09:30 受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特对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二期(龙珠迁建)厂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二期(龙珠迁建)厂区工程位于汕头市龙湖区上蓬围规划中阳大道与东兴路交叉口的东南角,即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一期旁边。本次验收范围于2020年3月开工,于2021年12月完工,项目总工期22个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2022年4月29日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现对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二期(龙珠迁建)厂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4月30日起。如公众对该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情况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15018370893 通讯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佳兆业icc-t2座写字楼3606室 附件: 附件1: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二期(龙珠迁建)厂区工程验收鉴定书.pdf 附件2: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二期(龙珠迁建)厂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附件3: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二期(龙珠迁建)厂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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